事项名称 |
台港澳就业证办理服务指南 |
办理单位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 |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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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 2份
2、用人单位聘用申请函(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2份
3、批准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份
4、拟聘用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2份
5、由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份
6、拟聘用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2份
7、《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正本及复印本) 2份
8、近期二寸证件照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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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材料齐全 |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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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法定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临沂市国际贸易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39- 265254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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