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对很多国家来说是国民生产总值的一个重要部分,国际贸易交易流程分为:准备阶段、成交阶段、履约阶段、清结阶段。
外贸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
出口
出口是指任何实物货品或消费品等,以船运、陆路运输或空运方式离开生产地(出境),而运送到世界各地。出口主要是贸易和销售活动,除了出口货品,还有出口服务。
进口
进口指任何实物货品或消费品,从境外(生产地)用船运或其他运输方式运到本地,主要用作贸易和销售用途。由境外生产商提供给本地消费者,除了货品进口,还包括服务进口。
出口流程
出口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用几个字来简单概括的话,就是“约-货-款-运-单”。和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多了或更强调“单”,即运输单据,比如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其中海运提单是货权凭证,一定意义上提单就是货也是款,这是由国际贸易的政策、运输、货币等特殊性决定的。
进口流程
签定进口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开信用证(电汇)→外商发货→审核进口单据→换单→三检及商检→报关预录→缴纳税金→海关查验→放行货物→提货→动植物检验检役→关货至仓库→结算单据留存→完成。
外贸代理制
外贸代理制是指由外贸公司充当国内客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理委托方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做法。外贸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价格和其他合同条款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委托方,进出口盈亏和履约责任最终由委托方承担。外贸代理制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对开拓国际市场具有重大的作用,已经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
进出口代理
是指有货物进出口需求的客户,由于对进出口业务不熟悉或者是没有进出口权,委托代理商即专业进出口公司代办进出口的贸易服务型业务。进出口代理商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中间人,在操作过程中收取佣金,即服务费,一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不拥有进出口商品的所有权。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其二,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
FOB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CIF指定目的港(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卖方除负有与CFR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FCA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将货物交到指定的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从指定地或地点发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有关承运人的名称、要求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地通知卖方,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CPT指定目的地(运费付至),是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负担。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本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费用和税捐。
CIP指定目的地(运费加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除负有与CPT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