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5月启用
发布日期: 2015-08-04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15年第9号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此项改革涉及山东 、河南 、山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新疆 、西藏 (丝绸之路经济带)等九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十个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

公告明确表示,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公告规定,取消丝绸之路经济带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允许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任一口岸的货物(除国家明确实施口岸限制管理措施的货物外),在区域内任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

以下为海关总署2015年第9号《关于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全文。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顺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海关总署决定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以下称丝绸之路经济带)等九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十个海关(以下称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三、取消丝绸之路经济带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允许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任一口岸的货物(除国家明确实施口岸限制管理措施的货物外),在区域内任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

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间互认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和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专业认定结果以及暂时进出境等行政许可决定;待系统完善后,在银行总担保及汇总征税项目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一份税款保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互认通用。

五、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审核、税单打印、税费核注核销、无纸转有纸、汇总征税试点等操作按现行规定办理。

六、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所涉货物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对需转运分流到属地监管场所实施查验的,进出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应符合海关途中监管的要求。

七、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可凭电子放行信息办理货物出场(库、区)手续,实现卡口自动核放。

八、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通过“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和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通关、舱单状态查询、疑难咨询等公共服务。

white;m7 ? o t hJ 0pt'>加快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的提法颇有新意。如今,我国国内相当一部分劳动性密集产业,正逐步向中亚、东南亚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转移,再将其产品转销国内。在此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外贸结构的转变。企业“走出去”之后,其视野必将更加侧重于国际市场,同时也将带动服务、技术、标准等全产业链的出口。

如今,我国已然在货物贸易领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今后,相信在《意见》的有力指导下,我国货物贸易将逐步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在重新获得发展机遇的同时,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

关闭窗口

研究院概况

工作职责

临沂市商贸物流研究院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我市商城国际化、建设国际商贸名城发展需要而... ...查看全部>>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34号(临沂大学南门对过)

邮箱:lysmwlyjy@sina.com

《临沂商城》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