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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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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商贸流通业 |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创新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提升居民消费水平,2013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 |
各市商务、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核、筛选、汇总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切实选出能够加快本地商贸流通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确保申报项目能够发挥导向示范效应。 |
(一)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在交易场所、质量检测、电子结算、信息平台、物流配送等方面改造升级;支持市场完善配套、提升功能,逐步实现市场品牌化、管理信息化、交易网络化、结算电子化,并依托市场完善物流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做出示范。优先支持国际化、集群化发展的市场。
(二)电子商务发展。财政资金对电子商务平台、省级电子商务综合平台、省级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省级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的信息平台建设所需的硬件设备购置、技术及信息软件改造升级给予支持。 |
政策申请报告于2013年9月5日前报送。 |